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√局●令第10号)的规定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,补肾润肺口服液等1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。具体品种名单(附件1)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到时候发布(附件2)。
请相关企业在2019年3月20日前,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↘法》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药品〓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YUU礭(看小说就到叶 子·悠~悠 ( 督管理部门备案,并将说明书修◥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、药↑品经营企业等单位。
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∩外的说是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。药品标签涉及相关☆内容的,应当一并》修订。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。双跨品种的∑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9年2月15日
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
时间:2019-02-19